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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怀孕 居然被怀疑是野种

  6月12日,鉴定结论出来了——孩子与父母之间存在亲缘关系。鉴定结论让李强沉默了,法官调解时,李强坚持要求离婚,他说为孩子问题彼此伤害太深,无法共同生活。当询问黄莉的意见时,黄莉显得异常激动,她同意与李强离婚,但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,孩子的教育、生活、医疗费由李强一次性支付40万元。

  李强不能接受,他提议孩子由他来抚养,今后的一切开支均由自己来,不要黄莉负担任何费用,但没有得到黄莉的同意。案子经法院多次主持调解,都因双方差距太大未能成功。

  7月6日,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公开宣判此案。法院认为,原、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,可以认定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,双方要求离婚的请求法院应予准许。被告黄莉要求抚养女儿阿娇有利于阿娇的成长,对其抚育请求法院予以支持。李强应依法承担女儿阿娇至其独立生活止的抚养费用,包含女儿的生活费用、教育费用、医疗费用。双方没有婚后共同财产,故法院不予处理。黄莉称在医院生女儿阿娇时借款5000元,其虽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,考虑到李强在黄莉住院生育期间,没有尽到照顾妻女的义务,且生育子女客观需要发生大量费用,故李强应当承担部分生育费用。依照《婚姻法》相关规定,判决:准许李强与黄莉离婚;双方婚生女阿娇随黄莉共同生活,李强应于每月20日前支付女儿阿娇生活费180元,至其独立生活止;女儿阿娇今后发生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,由双方各半负担;李强每月可以探望女儿阿娇两次,具体的探望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;李强补偿黄莉生育费用3000元。

  两年的情感纠葛在判决后画上了句号,可由此带给当事人的伤痛却将继续……


编辑:雪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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