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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建议立法鼓励“姐弟配”?

  日前,人大代表郭丽虹教授在两会上建议,尽快修改《婚姻法》关于最小结婚年龄的规定,鼓励适婚男女以“姐弟恋”的模式婚姻,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择偶观念。

  提案立即遭到了代表们的质疑,有人说:“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,这样的政策会延长女性寡居时间”,还有代表认为:“用立法改变人们的择偶观念,是一种极端思想。”但是,很多网民对提案表示理解,变择偶年龄标准为女大于男,可减少大龄未婚女性,又能防范20岁以下男多于女的问题。

  大部分人认为,男大女小是中国的民族习惯,如果通过立法强行改变人们观念,缺乏民众基础和可行性。国家要想适度扩大姐弟恋的比重,缩小未婚男女年龄上比差,关键在于倡导牵引,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也许会适得其反

编辑:雪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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